法制晚报讯 (记者 王婷婷)北京市工商局1月9日正式启动餐饮行业“霸王条款”整治行动,却遭遇有关行业协会对行业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的“行业规则”和所谓“国际惯例”顽固坚守。今天上午,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赞成和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履责行为。
中消协称,长期以来,一些企业、行业利用店堂告示、声明、通知、格式合同、行业规则等不平等格式条款,维护自身不当利益,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律授权范围内,依法对大量的“霸王条款”进行了清理,中消协赞成和支持。
中消协称,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,应积极引导行业自律,指导企业自觉清理各类不平等的格式条款,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,而不是充当维护行业不当利益的急先锋。中消协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,对于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积极主张自身权益。
新闻背景
2013年12月9日,北京市工商局发布“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”,认定包括“禁止自带酒水”“设包间最低消费”“定金不退还”等餐饮行业常见的消费提示属霸王条款,要求餐饮企业限期一个月整改,逾期不改将进行处罚。
1月9日是一个月限期截止时间,工商部门启动了整治行动。
但中国烹饪协会联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,要求全国人大就这一问题做出释法,被指“护犊”、主导垄断。
(原标题:治“霸王条款” 中消协挺工商)